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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约定的投资比特币现货却变成投资期货,情侣间因委托比特币理财闹上法庭,女子要求男友返还自己195000元及相应资金占用利息。近日,海沧法院发布一起比特币委托理财案。 转账195000元给男友
投资比特币期货亏光
小林与大鹏是一对情侣,一次,两人在微信聊天时,聊到比特币这个话题。由于大鹏不断表示,炒比特币特别赚钱,还很简单。在男友的劝说下,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期间,小林分多次向大鹏转账195000元,让大鹏帮自己购买比特币赚钱理财。
在此期间,大鹏常常会将账户里的资金情况及比特币价格走势图截图发给小林。而小林也会在大鹏交易期间,多次登录投资账户查看相关情况。但直到今年4月5日,小林才发现情况不对,开始发微信质问大鹏投资的是什么。大鹏表示自己投资的是比特币期货,账户里没有钱是因为都被划走做保证金了。就这样,投资账户清零,小林的195000元也血本无归。
法院判男友违约
赔偿投资损失及利息
今年4月24日,小林诉至海沧法院,要求解除她和大鹏之间的委托理财关系,并要求大鹏返还195000元及自起诉之日起的资金占用利息。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双方微信聊天记录可知,小林与大鹏口头约定的是购买比特币现货,先前双方交谈中并未出现“期货”“保证金”等字眼。直至2020年4月5日,大鹏才自认将小林委托其理财的资金,在小林不知情的情况下用于作为保证金购买比特币期货的事实。
依常理可知,投资比特币现货和比特币期货的风险相去甚远,大鹏作为受托人,应当勤勉尽责,依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并报告处理情况,而事实上其未经小林同意,擅自将小林委托投资款项改变投资用途,属于违约行为,故小林投资款项全部亏损的责任应由大鹏承担。
即便小林在大鹏交易期间多次登录投资账户查看,但并不等同于其必然知悉大鹏将投资资金作为保证金购买比特币期货的事实,且小林自行登录账号的行为并不能免除大鹏作为受托人履行勤勉尽责、及时报告的义务。
综上,小林要求大鹏赔偿投资损失及利息的主张,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应予支持。
一审判决后,大鹏不服审判结果,上诉至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判决后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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