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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22时40分,厦门高速交警指挥中心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沈海高速厦门辖区的东孚服务区附近,有一辆白色越野车长时间停在第二车道,车辆没有设置任何警示标志。
接到警报后,指挥中心工作人员立即调取该路段监控,在视频中看到这辆白色越野车斜停在第二车道,右侧车尾压在第三车道上,无法看到车内人员情况。
指挥中心人员一边立即指派辖区民警赶往现场,并通知交通综合执法部门到现场协助处理,一边通过车牌查询到该车主的电话,尝试与对方联系了解情况,但是多次拨打电话无人接听,由于担心车辆驾驶人可能突发疾病,工作人员同时联系了120急救部门共同赶往现场。
夜幕下,高速公路行车视线不佳,白色越野车停在快车道上且无警示标志,极容易被后方来车追尾。正当大家提心吊胆地关注着监控时,一名深色衣服的男子在画面中出现,只见这名男子从应急车道跑到白色越野车旁,随后把车开进200米外的东孚服务区。
23时许,民警在服务区内找到了事件中的“主角”——白色越野车以及深色衣服的男子,此外还有一名醉醺醺的男子。经询问,民警了解到视频中把车开走的这名男子姓简,另一名醉酒的男子姓欧阳。简某称,此前自己开车经过事发路段,看到白色越野车的驾驶员靠在驾驶座上,驾驶室左侧门半开。简某担心驾驶员发生危险,便将自己的车停进服务区,随后冒着危险从应急车道跑到白色越野车旁,查看司机的情况。简某闻到满车酒味,而驾驶员神志不清,只能将其扶到后座上,先把车停到安全的地方。民警通过调取沿途的监控视频,基本确认简某所述情况属实,欧阳某某为白色越野车驾驶人。民警立即对欧阳某某采取强制措施,将其带至厦门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进行抽血检验,结果显示欧阳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57.6mg/100ml。
次日,欧阳某某酒醒后对自己昨晚醉驾的行为供认不讳。据了解,欧阳某某18日13时许驾车从漳州南靖出发前往厦门,晚上和几个朋友在集美某俱乐部喝酒。22时许,在酒精作用下,失去理智的欧阳某某独自驾车从杏林收费站上高速准备回南靖,结果在高速上开了一段后困意袭来,便停在路上睡着了,直到一名黑色衣服的男子把自己叫醒。欧阳某某对自己在高速公路中间停车睡觉的行为心有余悸,直言简某是自己的救命恩人。
民警依法对欧阳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处以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同时对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警提示:酒后驾驶机动车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如果在饮酒过程中,明知驾驶人必须驾车出行而仍有劝酒行为的,也将成为危险驾驶罪的共犯。请牢记并切实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并劝戒身边的家人、朋友做到酒后不开车。(记者 王玉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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