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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去偷鱼,结果最后变成了抢劫,这是怎么回事?原来,徐某伙同张某等4人到同安某水库偷鱼,被承包养鱼的夫妇发现后,为帮同伙脱身,徐某殴打夫妻两人,致一人轻微伤。近日,经同安区检察院起诉,徐某被同安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月黑风高夜 水库偷鱼被发现
去年12月的一天晚上,徐某与张某等5人一起泡茶聊天,晚上10点多,张某提议说,他车上有渔具,不然去水库弄些鱼回来做夜宵。众人一拍即合,随即驾车来到同安某水库。车子开到水库坝下,徐某等4人带上渔网等工具,沿着小路偷偷进入水库,一人留在车上接应。
徐某等人偷鱼时,养殖户张先生养的狗发现后一直叫,张先生走出来查看,借着月光,果然看到有4个人正在用渔网捕鱼。他叫上妻子一起到路口去堵那伙人。
差不多半小时后,徐某等人捕到了5条白鲢,寻思着差不多够吃了,加上听到有狗叫声,担心被人发现,于是众人收手,将渔网和鱼放进车的后备厢后撤离。
车子行驶不到1公里,徐某等人就被张先生夫妻的车子挡住了去路。张先生要求检查车子,徐某等人觉得理亏,于是弃车四散逃走。
助同伙逃脱 阻拦殴打养殖户
眼见众人要逃走,张先生急了,就近揪住张某的衣服,不让离开,让他在现场等警察到场处理。为帮张某脱身,本来已逃离的徐某折返回来,殴打张先生夫妻二人,打伤了张先生的妻子,之后,徐某等人一起逃离。
经鉴定,徐某等人偷了5条白鲢,共36.3斤,价值254元。张先生妻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案发后,徐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承办检察官说,本案中,徐某等人盗窃白鲢鱼的价值并不高,还未构成犯罪,原本只能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但徐某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导致一人轻微伤。徐某的行为应认定为实施盗窃行为后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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